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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于合并分立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对于合并分立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并无效的诉讼原告可以为任何利益相关人
B.无效诉讼一般在合并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
C.合并生效有溯及力,被消灭的公司复活
D.合并后的财产和债务,有协议的依协议共有或分担,无协议的根据公平原则分割
正确答案:BD
标签:
公司法
协议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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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对公司少数股东的保护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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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的实质是创造知识和整理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