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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
标签:
董事
商法
代表
上一条:
上市公司在()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
下一条: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