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寮案案情光华寮是座落在日本京都市的五层楼,该寮建于1931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京都大学受
光华寮案案情光华寮是座落在日本京都市的五层楼,该寮建于1931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京都大学受
正确答案:
(1)不可以。因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台湾当局只是中国的一个地方政府;不是一个事实上的政府;它不能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对中国国家财产提出所有权之诉。中国政府所要求的对他的承认是“逆条件的承认”;即凡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者;必须先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断绝与台湾当局的一切官方关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有关政府承认的国际法理论和实践表明;承认政府的效果是;对承认国来说;被承认国的已被取代的旧政府在法律上已丧失了代表该国的能力;应视为其已不复存在。因此;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后;“中华民国政府”已丧失了在日本法院的诉讼能力;日本法院受理台湾当局以“中华民国”的名义提起的诉讼;完全违反了国际法的承认制度。
(2)日本京都地方法院于1977年9月16日对光华寮案的判决是正确的;符合国际法。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其国家本身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国家的同一性也没有变;国际法主体依然如故;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了中华民国政府。所以;凡属于前政府的国家财产;完全由现政府全部继承是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的。
(3)不符合国际法。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日本法院受理台湾当局以“中华民国”的名义提起的诉讼;完全违反了国际法的承认制度。1972年日本是以条约的形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从而使所承担的义务就更加明确。既然日本已经不再承认所谓的“中华民国”;那么台湾当局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政府就无权就光华寮提起诉讼。其次;中日恢复邦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机构也对它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中国政府还曾拨款予以修缮。因此;无论从国际法上政府继承的理论;还是从对该寮的实际控制和管理情况看;光华寮都应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有。总体来说;日本法院对光华寮案的审判具有严重的违法性;违反国际法原则;也违反中日两国间的有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