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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
17周岁的职高学生陈某,于2000年10月5日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5部。下列哪些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17周岁的职高学生陈某,于2000年10月5日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5部。下列哪些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A.陈某的年龄
B.陈某盗窃的事实
C.被盗物品的价值
D.2000年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
正确答案:ABC
标签:
事实
职高
刑事诉讼
上一条:
关于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一条:
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