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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其可救济的途径是()
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其可救济的途径是()
A.向审计机关申请
B.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C.提起行政复议
D.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
标签:
行政处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上一条: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时限是收到判决书之日起()
下一条:
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一起产品质量责任事故纠纷的裁定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