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答案
›
题库
›
远程教育
›
其它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A.单一之债
B.特定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正确答案:A
标签:
演出
酬金
胡子
上一条:
关于荣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一条:
关于违约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