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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有何不同?
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有何不同?
正确答案:第一,不安抗辩权只能由先履行义务人,而预期违约这一救济权利行使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第二,不安抗辩权的产生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而预期违约主要由主观原因引起;第三,不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先履行义务人保留自己的给付,而预期违约中行为人可采取多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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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中行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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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合同法,原则上标的物因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时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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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应当尽哪些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