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答案
›
题库
›
综合知识
甲向乙借款2万元,以出租给丙的电脑作为质物出质,没有其他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向乙借款2万元,以出租给丙的电脑作为质物出质,没有其他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实现质权时,只能以该电脑作价优先受偿
B.该质押合同不成立,因为乙没有占有该电脑
C.丙与甲的合同自甲与乙的合同生效时失效
D.在实现质权时,该电脑和租金均应作价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D
标签:
银行人才选拔
电脑
合同
上一条:
刘某与银行借款5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刘某将其公司的某商标专用权出质给银行,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下一条:
质物灭失后,下列做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