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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
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二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也无需承担连带责任。该约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二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也无需承担连带责任。该约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标签:
经济法
事务
企业法
上一条: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下一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