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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能适用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
下列不能适用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
A.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
B.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C.一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D.一方丧失商业信誉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产,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标签:
债务
情形
财产
上一条:
青春期生长突增发生较早,但身高生长突增持续时间较短,生长期较短,身高增长量较少的是()
下一条: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符合合同要求的,不得拒绝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