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第二条规定,责任主体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的()单位和检测检验(监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工程参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第二条规定,责任主体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的()单位和检测检验(监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工程参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
A、建设(含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B、施工、监理
C、勘察
D、设计
正确答案: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