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是什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⑴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⑵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⑶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⑷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⑸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⑹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