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结构。
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结构。
正确答案:
(1)经济法主体的含义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据经济法享有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组织体和个人。包括经济管理主体、市场主体和社会中间层主体。(2)经济管理主体的权利(权力)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可以分为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两大类。①宏观调控权,可以分为宏观调控立法权和宏观调控执法权两类,同时,还可根据具体调控领域、具体调控方式等标准,做更为具体的分类。例如,可以把宏观调控权再分为财政调控权、金融调控权、计划调控权等。其中,财政调控权又可以分为财政收入权和财政支出权,前者包括征税权、发债权等;后者包括预算支出权、转移支付权等。此外,金融调控权,可以分为货币发行权、利率调整权等;计划调控权,可以包括产业调控权和价格调控权等。②市场规制权,也可以分为市场规制立法权和市场规制执法权两类。从具体领域来看,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特别是对价格、质量、广告、虚假信息、滥用优势力量,以及其他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等行为的规制权。上述的市场规制权,是传统的一般市场规制权。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一些新型制度的产生,又出现了特殊市场规制权(或称特别市场规制权),如金融市场规制权、房地产市场规制权、能源市场规制权等。(3)市场主体的权利市场主体依法享有法律赋予市场主体的一切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可以统称为“经济自由权”,其具体形态包括企业的“经营自由权”和居民的“消费者权利”等。在不同的部门法领域,调制受体的具体权利是不尽相同的。如企业或消费者,当其作为纳税人时,还享有“纳税人权利”。(4)社会中间层主体的权利社会中间层主体的职能包括:①辅助职能为辅助政府干预市场服务,主要是受政府委托,对企业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查证核实,对市场主体向社会公布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测算核实并发表客观公正的核查报告;协助政府拟订行业规范和从业者职业道德规范。为辅助市场交易与竞争服务,主要是为市场主体提供培训人员、供给信息、促进商机、辅助商务等多种服务。②干预与制约职能对市场主体的干预,在市场监管方面,如工商业者团体对团体成员的自律,资产评估机构对设立中公司的资本金的评估;在宏观调控方面,如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对贷款投向、期限、结构的选择,国有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对国有资产投资方向、规模的调整,引导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政府的“制约”,主要是通过参与政府决策、监督政府行为、反馈市场信息,来影响和制约政府行为。③协调职能即协调单个市场主体之间、市场主体利益集团之间、市场主体与政府主体之间的关系,以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市场运作和政府干预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