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的定价权。
论政府的定价权。
正确答案:
政府定价权,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权力。(1)政府定价的范围、原则和依据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是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是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是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是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制定或调整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与国际市场联系紧密的,还应当参考国际市场价格。(2)政府定价权限划分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其中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3)政府定价程序政府享有定价的权力,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①相关主体定价申请或政府直接定价。制定或调整价格,可以由要求制定或调整价格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或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有定价权的政府部门,也可以由有定价权的政府部门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直接确定。②初步审议。有定价权的政府部门收到制定或调整价格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对申请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以下内容:现行价格水平、建议制定或调整的价格水平、单位调价幅度、调价额;制定或调整价格的依据和理由;制定或调整价格对相关行业及消费者的影响;制定或调整价格的相关数据资料,包括财务决算报表和该行业近三年来的生产经营成本变化情况。③价格听证。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定价权限确定并公布听证目录,列入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应当实行听证;制定听证目录以外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听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采取听证会的形式,遵循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政府价格决策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听证会应公开举行,听证过程应接受社会监督。④集体审议。制定或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集体审议制度,有定价权的政府部门应建立价格审议委员会或其他集体审议方式,负责听取制定或调整价格的汇报,咨询有关情况,审议并作出是否制定或调整价格的决策意见。⑤申请批准。影响全国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方案应当按照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有定价权的政府部门是行业主管部门的,价格决策前应当书面征求价格主管部门的意见。⑥公布。制定或调整价格实行公告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或调整后,由制定或调整价格的政府部门在媒体和指定报刊上公布。⑦定期检测与跟踪调查。制定或调整价格方案公布后,有定价权的政府部门应当在一定时期内对格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跟踪调查,了解价格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