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要约的基本构成条件。(中财2007年研)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要约的基本构成条件。(中财2007年研)
正确答案:
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践中又称为发价、报价、发盘、开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将要约定义为:“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明确并且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这样,除非当事人有明示相反的规定,否则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因为不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2)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所谓明确即需要写明货物并明示或默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如果要约中伴随有要约人的保留条件,也不能算有效的要约,只能算要约邀请,因为即使对方表示了承诺,合同仍然不能成立。(3)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未送达受要约人,或要约不是送达受要约人的,受约人不知要约的内容,当然无法表示承诺。即使从其他途径得知要约的内容,其发出的承诺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