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职能和管辖范围。(北大2005年研)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职能和管辖范围。(北大2005年研)
正确答案: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发展而成立的正式国际组织,是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该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其基本原则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1)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8条专门规定了WTO的法律地位,概括起来,WTO具有如下法律地位:①具有法人资格;②每个成员向WTO提供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特权与豁免,范围等于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11月21日通过的《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2)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3条专门规定了WTO的职能,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内容:①促进乌拉圭回合多边协议的执行、实施和管理;②为成员间有关贸易协议的后续谈判和未来有关新议题的谈判提供一个场所;③协调解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贸易纠纷和争端;④负责审议和监督各成员的贸易制度和相关的国内经济政策,从而实现全球经济政策制定的统一性;⑤组织编写年度世界贸易报告和举办世界经济与贸易研讨会,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3)世界贸易组织的管辖范围世界贸易组织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重大区别之一就是管辖范围更广泛,其管辖的范围体现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框架中,具体包括:①有关货物贸易的多边协议,具体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农产品协议》、《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海关估价协议》、《装船前检验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保障措施协议》。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③《服务贸易总协定》及附件。④《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⑤《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书》。即关于贸易争端解决的有关协议及程序。⑥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即负责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法规是否与世贸组织相关协议、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相一致。⑦诸边贸易协议,包括《信息技术产品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政府采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