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育法的渊源?
什么是教育法的渊源?
正确答案:法的渊源是指法的表现形式。由于法的来源不同,如制定机关不同,外部形式不同,因而法的表现形式、效力范围等也不同。我国现行法以制定法为主,因此,教育法的渊源应当指根据法律效力的来源不同而形成的各种形式的教育法。根据宪法的规定,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宪法1.宪法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1)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和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2)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3)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4)宪法规定了各民族一律平等及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原则(5)宪法规定了知识分子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须依靠的力量之一2.宪法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1)宪法规定了教育的性质和国家管理教育的原则(2)宪法规定了教育目的和任务(3)宪法规定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宪法规定了教育管理的权限(5)宪法规定了对特殊群体的教育保护原则童。”(6)宪法规定了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7)宪法规定了国家对从事教育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二)法律法律有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之分。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是指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律是指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也就是有权制定法律。这里所说的法律即是指狭义的法律。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六)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