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级人民法院为了配合市政府的税收工作,和税务局、公安局等单位一起出动,将该市的税收“钉子户”绳之以法,出色地完成了税收工作。
某中级人民法院为了配合市政府的税收工作,和税务局、公安局等单位一起出动,将该市的税收“钉子户”绳之以法,出色地完成了税收工作。
请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分析该法院的做法是否合适及理由。
正确答案:(1)人民法院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的司法权不同于行政权,司法权具有被动性的特点,以“不告不理”为原则,非因诉方、控方请求不做主动干预。
(2)司法权的被动性与司法权的独立性、中立性特征是一致的,相辅相成的。法院的中立性是公正性的前提,法院以及法官在案件审判中不受法律因素以外的其他因素的影响,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性。
(3)该法院的做法实际上是将自己与其他国家机关相混同,把司法权与行政权在执行法律、实行专政、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共同性加以盲目扩大,没有从根本上分清它们的职能特性,导致司法权严重行政化,从而背离了国家机关分工负责、互相监督的法治精神。
简述占有保护请求权。
正确答案:根据占有人的主观臆断决定。
占有保护请求权,又称为占有人的物上请求权、占有人的请求权、占有物上请求权、基于占有而发生的请求权。包括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三种,其中后两者被合称为占有保全权。
(1)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指占有人在占有物被他人侵夺后,可依法请求侵占人返还占有物的权利。其构成要件是:
1)必须存在侵夺占有物的事实。所谓侵夺,是指占有人对占有物的控制被他人非法夺取,占有人丧失对物的控制和支配。
2)请求权人必须为占有人,包括直接占有人和间接占有人,但占有辅助人一般不得行使该请求权。
3)必须针对侵占占有物的行为人提出该项请求。
(2)排除妨害的请求权。是指占有人在其占有受到他人妨害时,有权请求他人除去妨害。其构成要件是:
1)必须存在着妨害行为。妨害是指采用侵占以外的方法而妨碍占有人对占有物的控制和支配,通常妨害行为都发生于不动产之上。
2)请求权人必须是占有人。
3)必须向妨害人提出请求。不管是对直接实施妨害的人,还是对间接造成他人占有妨害的人,占有人均可以对其提出请求。占有人请求妨害人排除妨害时,也有权请求侵害人负担排除妨害的费用。
(3)消除危险请求权。是指占有人的占有有可能遭受他人的妨害时,占有人有权请求他人采取一定的措施以防止发生妨害占有的后果。占有人可否行使该项请求权,必须根据一般社会观念和当时周围环境加以判断,而不能根据占有人的主观臆断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