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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民事立法中,民事主体地位发生了一定变化,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表现为()

清朝民事立法中,民事主体地位发生了一定变化,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表现为()
A.允许良贱通婚
B.废除匠籍制度
C.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
D.部分贱籍豁免为良
正确答案:BCD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反抗,清朝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具体表现为:(1)废除匠籍制度。(2)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3)部分贱籍豁免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