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答案
›
题库
›
远程教育
›
电大
清朝民事立法中,民事主体地位发生了一定变化,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表现为()
清朝民事立法中,民事主体地位发生了一定变化,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表现为()
A.允许良贱通婚
B.废除匠籍制度
C.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
D.部分贱籍豁免为良
正确答案:BCD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反抗,清朝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具体表现为:(1)废除匠籍制度。(2)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3)部分贱籍豁免为良。
标签:
雇工
地位
人身
上一条:
简述法律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下一条:
甲省乙市是设区的市,乙市政府依法制定公布了《乙市环境保护办法》,下列有关该办法的表述,正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