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和美国各自在权限划分方面有什么特点?
法国和美国各自在权限划分方面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①单一制国家的权限划分,如法国。单一制国家的宪法通常都不规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地方政府的权限是中央政府授予和划定的,而不是地方政府固有的,并且没有宪法上的保障。地方政府权限的大小,取决于中央政府的政治需要,可以扩大,可以缩减。中央政府一旦认为有必要,可以通过立法或其他形式改变原有的权限划分;地方政府并不拥有相对独立的主权,它的权限不是自身固有的,不是不可剥夺的,它对于自身的权限划分和变更,是无能为力的。当然,在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时,中央政府也不是随心所欲的,往往要受到《地方组织法》、《地方自治法》等法规的约束。由于单一制国家的经济管理体制、社会政治制度、地方政府制度、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的不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划分也呈现不同的特点。在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地方政府受中央政府的直接控制相对于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要小一些,在其划定的权限范围内,拥有较大的权力。
②联邦制国家的权限划分,如美国。联邦制国家中联邦政府与成员政府的权限划分是以宪法规定的形式进行,变更已划定的权限,必须以修改宪法的形式来实现。而联邦宪法的修改,需经联邦各成员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联邦政府或是某个成员政府,都不可能单方面地变更已划定的权限。为了保障在日带活动中不出现越权行为,联邦国家大都通过法律手段,裁决联邦政府或成员政府有可能出现的越权行为。联邦国家权限划分的具体方式,一般有三种:
第一种是仅列举联邦政府的权限,不列举成员政府权限,凡宪法未明确授予联邦的权力,由成员政府保留。联邦政府权限的扩大,要通过修改宪法来实现。
第二种是仅列举成员政府的权限,不列举联邦政府的权限,凡宪法未明确规定属于成员政府的权力,归属联邦政府保留。成员政府权限的扩大,或以联邦委托或以修改宪法来实现。
第三种是同时列举联邦政府和成员政府的权限以及双方的共同权限。当出现未明确列举的权限有争议时,大都以有利于联邦政府的方式来解决。
在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以宪法的形式确定联邦政府与成员政府之间的权力范围,既有助于解决历史遗留的宗教、民族问题,调解区域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冲突,又不至于使分散的力量超出一定的范围,破坏政治共同体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