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就业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于已在2013年7月8日以前认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由各县市区按原政策落实至政策享受期满。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得实惠,防止不符合政策的人员虚报冒领,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一是本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本人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二是社区受理、初审。三是街道复审。四是区劳动部门受理、审核、公示、审批。五是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贴对象开立存折的银行。六是银行将补贴资金划到补贴对象的存折中。七是区就业机构在缴费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湖北省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内同时注明已享受补贴的险种、期限等,加盖公章后将缴费凭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返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