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计构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哪些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
在设计构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哪些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
A.药品包装瓶和该包装瓶的外包装盒
B.同时销售的设计相似的两只铅笔
C.同时使用的茶壶和茶杯
D.浴室用洗脸池、水龙头和盥洗镜
正确答案:ABC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一条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将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对该产品的其他设计应当与简要说明中指定的基本设计相似。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所称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是指各产品属于分类表中同一大类,习惯上同时出售或者同时使用,而且各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相同的设计构思”,选项
A、B、C正确。
对于选项D,洗脸池、水龙头和盥洗镜均不属于分类表中的同一大类,不能合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