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于2009年5月6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下列做法哪些不符合相关规定?
刘某于2009年5月6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下列做法哪些不符合相关规定?
A.刘某于2009年9月10日就该驳回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B.刘某的妻子王某于2009年7月10日就该驳回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C.刘某于2009年9月10日就该驳回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刘某于2009年7月10日就该驳回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BCD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只能申请复审,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选项
C、D错误。
本题目已明确告知刘某于5月6日收到决定,则他应最晚在2009年8月6日向复审委提出复审请求,选项A错误。
刘某的妻子王某并不是专利申请人,无权向复审委提出复审请求,选项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