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对一种新型血液透析设备仅在中国和美国享有专利权。行为人未经吴某许可而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侵犯了吴某的专利权?
吴某对一种新型血液透析设备仅在中国和美国享有专利权。行为人未经吴某许可而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侵犯了吴某的专利权?
A.甲医院为更好地治疗患者,制造并使用了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B.乙医药公司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进口了在日本制造的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C.丙医药大学专为科学研究和试验,制造并使用了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D.丁公司从吴某许可的美国某公司处进口了一批该种血液透析设备,并进行销售
正确答案:A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选项A属于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侵犯了专利权,符合题意。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选项
B、C没有侵犯吴某的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在D选项中专利权的权利已用尽,丁公司再从获得许可的公司引进设备销售,不属于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