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财产保全措施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财产保全措施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得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B.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如果认为不需要提供担保的,可以不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C.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但上诉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D.如果财产保全措施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正确答案:BD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A选项错误;对于B选项,提供担保是“可以”非“应当”提供担保,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可以不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第一百四十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财产保全的裁定不可以上诉,C选项错误;第九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D选项正确;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