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A.对金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B.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时,1/2以上独董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讨论
C.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D.董事会做出现金分红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意见
正确答案:ABCD
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与薪酬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重大关联交易
①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它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重大关联交易);②关联方以资(股)抵债。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管理层收购
7)现金分红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8)对外担保
对外担保(在独立董事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执行担保规定情况
9)募集资金
10)股权激励计划
11)重大资产重组
12)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控股股东出售限售股及其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限售股份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和本所报告,并对进一步出售或增持股份计划作出说明并予以公告。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就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别发表意见并予以公告:
①出售后导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50%时
②出售后导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30%时
③出售后导致其与第二大股东持有、控制的比例差额少于5%时。
在发布公告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停止出售股份。
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海外分拆上市、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
【注】(1)~(5)为《指导意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