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经营着一家乐器商店,借王某3万元,借款期限已到,张某无力偿还。后王某得知,李某欠张某货款2万元,一直未清偿,张某也未向李某提出偿还请求。张某还将店内的乐器悄悄赠与好友赵某。为此,王某诉至法院。(1)什么是代位权?(2)王某可以行使代位权吗?(3)什么是撤销权?(4)王某可以行使撤销权吗?(5)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6)撤销权在什么时间内不行使将消灭?
张某经营着一家乐器商店,借王某3万元,借款期限已到,张某无力偿还。后王某得知,李某欠张某货款2万元,一直未清偿,张某也未向李某提出偿还请求。张某还将店内的乐器悄悄赠与好友赵某。为此,王某诉至法院。(1)什么是代位权?(2)王某可以行使代位权吗?(3)什么是撤销权?(4)王某可以行使撤销权吗?(5)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6)撤销权在什么时间内不行使将消灭?
正确答案:1.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2.可以。3.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4.可以。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6.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