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0年4月刑满释放。张对检举其犯罪行为的刘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04年5月4日晚,张来到刘工作的煤厂,将事先携带的汽油泼洒在刘一人所在的值班室四周,将门从外面锁上,点燃汽油。刘当场被烧死。
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0年4月刑满释放。张对检举其犯罪行为的刘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04年5月4日晚,张来到刘工作的煤厂,将事先携带的汽油泼洒在刘一人所在的值班室四周,将门从外面锁上,点燃汽油。刘当场被烧死。
请问:对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虽然使用放火的方法作案,但其手段不足以危及公共安全,故构成故意杀人罪。
(2)张某构成累犯。张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累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