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为邻居,一日张某回家路过李家,见李妻在家收拾石灰,遂起歹念,便破门而入,将其推倒在院内柴堆上欲行强奸,该女大声呼救,同时顺手在柴堆边抓起一把石灰撒在张某的脸上,张某手捂双眼,从柴堆滚下在墙角缩成一团,此时,李某听见呼救从外面赶回,见状非常气愤,便操起一木棍朝张某头部猛击,致使张某重伤。
张某与李某为邻居,一日张某回家路过李家,见李妻在家收拾石灰,遂起歹念,便破门而入,将其推倒在院内柴堆上欲行强奸,该女大声呼救,同时顺手在柴堆边抓起一把石灰撒在张某的脸上,张某手捂双眼,从柴堆滚下在墙角缩成一团,此时,李某听见呼救从外面赶回,见状非常气愤,便操起一木棍朝张某头部猛击,致使张某重伤。
问:李某及其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何种犯罪。
正确答案:李妻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张某的非法侵害,对张某正在进行的、实际存在的不法行为进行反击,是针对张某本人的,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李妻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李某在张某已停止不法侵害后,仍故意用木棍猛击张某的头部,致使张某重伤,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利,因此,李某的行为是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