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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儿、蓉儿、过儿、龙儿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下列表述哪些项是不正确的?()

靖儿、蓉儿、过儿、龙儿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下列表述哪些项是不正确的?()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B.如蓉儿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伙企业法》第15、16、19条。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选项C错误,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可以用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选项D错误,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无须经过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