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程项目甲方采用成本加酬金施工合同是否得当?为什么?
该工程项目甲方采用成本加酬金施工合同是否得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该工程项目甲方采用成本加酬金施工合同不妥。原因如下: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承担项目全部风险。这类合同的主要适用范围为:
①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救灾
②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的
③风险很大的项目。
而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完成建设工程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此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如下:
①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的项目
②工期较短的项目、技术不太复杂的项目
③风险不大的项目。
本案例中,勘察、设计工作已由受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乙方可以据此准确地计算工程量,因此,从控制造价的角度出发,甲方采用成本加酬金施工合同不妥,而应采用固定总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