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UCITS一号指令的规定,基金投资于以下()等证券时,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5%。
根据UCITS一号指令的规定,基金投资于以下()等证券时,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5%。
Ⅰ.一个成员国发行的可转让证券
Ⅱ.一个成员国地方政府发行的可转让证券
Ⅲ.一个非成员国政府担保的可转让证券
Ⅳ.成员国参加的国际组织担保的可转让证券
A、Ⅰ、Ⅱ
B、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欧盟的基金法规与监管一体化进程。UCITS基金投资于一个成员国政府或其地方政府、非成员国政府、成员国参加的国际组织发行或担保的可转让证券,比例可提高到基金资产净值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