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份购进一批原材料,用于生产免征增值税货物A和应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B,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600元,增值税1462元。当月销售A货物取得销售收入9300元,销售B货物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404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企业2015年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份购进一批原材料,用于生产免征增值税货物A和应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B,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600元,增值税1462元。当月销售A货物取得销售收入9300元,销售B货物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404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企业2015年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元。
A、2982.66
B、1216.34
C、1804.26
D、879.46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合计。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462×[9300/(9300+14040÷1.17)]=638.34(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462-638.34=823.66(元)。甲企业2015年2月份应缴纳增值税=14040÷1.17×17%-823.66=1216.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