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聂某2004年初进入某企业工作并参加了该企业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公司和个人按月缴费,双方供款年末一次性计入个人账户,退休时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按年领取全部积累额。2013年底她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共计28.5万元,其中投资收益部分占16.5%。聂某预计缴费满20年即正式退休,她计划退休后移民国外,因此选择一次性领取全部账户积累额用于到国外买房,预计届时移民国的房产价格折合人民币为500万元。假设2024年初聂某退休时点的企业年金账户积累额为102万元,聂某退休前的个人投资收益率为5%。根据我国
中国公民聂某2004年初进入某企业工作并参加了该企业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公司和个人按月缴费,双方供款年末一次性计入个人账户,退休时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按年领取全部积累额。2013年底她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共计28.5万元,其中投资收益部分占16.5%。聂某预计缴费满20年即正式退休,她计划退休后移民国外,因此选择一次性领取全部账户积累额用于到国外买房,预计届时移民国的房产价格折合人民币为500万元。假设2024年初聂某退休时点的企业年金账户积累额为102万元,聂某退休前的个人投资收益率为5%。根据我国2014年1月开始执行的财税(2013)103号令中关于企业年金计划税收政策的规定,聂某从2014年开始每年末至少还需要进行个人储蓄(),才能实现退休后移民国外买房的目标。(答案取最接近值)
A、31.64万元
B、33.16万元
C、33.30万元
D、39.75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4年以前缴费本金:28.5*(1-16.5%)=23.80万元,
计税金额:102-23.80=78.20万元,
计税:(78.20/12*35%-0.5505)*12=20.76万元,
领取:102-20.76=81.24万元。
买房积累:5I,(500-81.24)FV,0PV,10N,PMT=33.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