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的童童擅自将邻居王阿姨拴养的狗牵出去玩,狗挣脱约束绳意外绊倒老人,老人不治身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2岁的童童擅自将邻居王阿姨拴养的狗牵出去玩,狗挣脱约束绳意外绊倒老人,老人不治身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此案属意外事件,刑事免责,但老人家属依旧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B.老人家属可以向狗主人索赔
C.老人家属可以向12岁童童的监护人索赔
D.此案属意外事件,不存在法律责任问题,老人家属只能自认倒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
A选项:从刑法角度看,12岁童童擅自牵狗致老人死亡,其主观上并无故意或过失,且12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据《刑法》第十六条关于意外事件的规定,此情形刑事免责。然而,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即便刑事上免责,民事侵权责任依然可能存在,老人家属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有权要求民事赔偿,所以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此案例中,王阿姨作为狗的主人,是狗的饲养人,即便狗是被童童牵走,但其对狗负有管理和控制的法定义务。若其未能尽到充分的管理义务,导致狗造成老人死亡的损害后果,老人家属依法可以向狗主人王阿姨索赔,所以B选项正确。
C选项:童童擅自将狗牵出去玩,在这一过程中成为狗的临时管理人,却未对狗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对老人因狗绊倒死亡这一结果存在过错。由于童童年仅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老人家属可以向童童的监护人索赔,C选项正确。
D选项:虽然该事件从刑事角度可认定为意外事件,但在民事法律范畴内,狗主人王阿姨以及童童的监护人可能需承担侵权责任,老人家属并非只能自认倒霉,而是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相关责任方索赔,D选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