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如何加快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
新时代如何加快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
正确答案::
以体制机制创新激活全面创新动能
新时代加快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是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选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其核心要义在于打通教育、科技、人才之间的制度壁垒,以系统性的制度供给释放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从理论逻辑与实践探索的双重视角审视,这一体制机制的建设需要把握三个关键维度。
其一,以统筹协同破解“碎片化”困局。长期以来,教育、科技、人才分属不同管理体系,政策衔接不畅、资源配置分散的问题较为突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首要任务便是推动三者从“各自为战”走向“一体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这意味着制度设计不能就科技谈科技、就教育谈教育,而要在学科设置、人才培养、科研攻关、成果转化之间建立贯通机制。具体而言,要建立科技发展与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调整机制,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使人才培养的“供给侧”精准对接产业创新的“需求侧”。这种协同不是简单的部门合并或职能叠加,而是在保持各自功能优势的基础上,形成“育人—攻关—转化”的闭环链条。
其二,以制度创新打通“中梗阻”环节。当前我国创新体系面临的突出矛盾,并非缺乏创新要素,而是要素之间的流动受阻。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沉睡”在论文里,企业的技术需求“悬空”在市场上,这种“两张皮”现象的根源在于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破解之道,在于以制度创新降低协同成本、提升转化效率。深圳光明区率先落地的“科技副总”机制提供了一个值得剖析的样本:从高校科研机构选派人才到企业担任技术副职,以制度化、常态化的挂职模式让科研人员从创新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这一机制的关键不在于“挂职”形式本身,而在于配套建立的“六个一”工作体系——需求清单、人才清单、政策手册、对接活动、人才队伍、项目库——将松散的校企合作转化为可追踪、可考核、可复制的制度化协作。光明区的实践表明,制度创新的价值恰恰体现在将“偶然的对接”变为“必然的协同”,用规则和流程消解产学研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与信任赤字。
与此同时,在更宏观的层面,科技金融体制的完善同样属于制度创新的关键范畴。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过程充满不确定性,需要“耐心资本”的支撑。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本质上是通过金融制度的创新来分担创新风险、延长创新回报周期。前海在深港跨境数据验证、港澳专业人士便利执业等方面的制度突破,同样说明了一个道理:创新要素的跨境流动、跨界配置,归根结底依赖于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的深度。
其三,以评价改革重塑“指挥棒”导向。体制机制的核心是激励结构,而激励结构的核心是评价体系。如果评价导向不改变,任何协同机制都难以持续运转。深化科技评价改革,需要从“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惯性中真正走出来,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对于科研人员而言,这意味着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要有更大自主权,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资产单列管理等制度需要加快落地。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强化其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要有实质性举措,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让“出题人”同时也是“答题人”和“阅卷人”。
深圳的实践在这一维度上同样具有启示意义。深圳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保持在90%以上,这一数据背后是长期坚持的“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导向。但企业主导并不排斥政府作为,政府的角色从“直接组织攻关”转向“搭建公共平台、提供制度供给”,光明区“科技副总”机制中政府当好“中间人”的定位正是这一转向的缩影。
综上,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本质是一场从“要素驱动”向“制度驱动”的深层变革。它要求我们在统筹协同中打破壁垒,在制度创新中打通堵点,在评价改革中重塑激励。唯有如此,才能将分散的创新资源转化为系统的创新能力,将体制优势转化为持续的创新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