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答案
›
题库
›
慕课
未分类
137601
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上必须表明“汇票”的字样。
137602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请求付款人在一定的付款时间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37603
在国际货款结算中,使用最多的票据是支票。
137604
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137605
票据的特性包括:流通性、无因性、应用性和实践性。
137606
票据的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
137607
票据的转让,可以凭交付或背书后交付就能完成,而无须通知债务人。
137608
票据的转让与一般债权的转让完全相同。
137609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无条件地支付确定金额的可流通转让的证券。
137610
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
137611
为保证货物的安全,托收项下,运输单据时应做成代收行抬头。
137612
卖方利益险只适用于托收(D/P和D/A)或赊销(O/A)的交易。
137613
出口业务中,使用托收方式时,原则上应采用CIF或CIP贸易术语。
137614
托收业务中,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
137615
相对进口人而言,托收方式对出口人更为有利。
137616
托收方式属商业信用性质。
137617
托收业务中,即使委托人将货物运交银行,银行也无提货义务,其风险及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137618
托收业务中,银行不仅需要确定所收到的单据与托收指示书中所列的完全一致,还需要审核单据的内容。
137619
托收业务中,银行的义务是按托收单据、托收指示书与URC522办理相关业务。
137620
URC522对所有托收业务中的所有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137621
托收业务中,出口人委托银行收款所依循的国际惯例是《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RulesforCollections),现行版本为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简称URC522。
137622
托收业务中,使用的结算工具的传送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同,故属顺汇。
137623
承兑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
137624
付款交单按支付时间不同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
137625
跟单托收按交付货运单据条件的不同,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137626
托收行和代收行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之依据是托收申请书。
137627
委托人和托收行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之依据是托收委托书。
137628
托收项下的付款人通常就是是汇票的受票人,即买卖合同的买方。
137629
托收行通常为进口地银行,而代收行通常为出口地银行。
137630
托收项下的委托人通常就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卖方。
137631
在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结算使用托收方式时,通常使用光票托收。
137632
托收单据通常分为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两类。
137633
托收是出口人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收款的一种方法。
137634
汇付方式属于银行信用性质。
137635
信汇是目前采用的最主要的汇付方式。
137636
票汇的英文是remittancebybanker’sdemanddraft,简称D/D。
137637
信汇的英文全称是telegraphictransfer,简称T/T。
137638
汇付方式有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
137639
汇付业务中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向相同,属顺汇性质。
137640
采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负责发运货物,货运单据自行寄送买方;买方则径自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给卖方。
137641
根据UCP600,相符交单是指与信用证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的交单。相符交单的定义中包含“信用证条款”、“UCP600的相关适用条款”和“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三项内容,因此UCP600的审单有三重标准,对受益人制单特别不利。
137642
在信用证业务中,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为基础的,因此,信用证条款与买卖合同条款严格相符是开征行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的前提条件。
137643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卖方在审证后发现信用证的规定与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可直接要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137644
在信用证交易中,议付行议付后,如开证行倒闭或拒付,可向受益人行使追索权;但开证行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倒闭或拒付,则无追索权。
137645
在信用证交易中,议付行和保兑行议付后,如开证行倒闭或拒付,可向受益人行使追索权;但开证行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倒闭或拒付,则无追索权。
137646
我某公司以信用证付款方式出口一批货物,提单日期为1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为2月15日,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按UCP600,受益人向银行交单的最迟日期是2月5日。
137647
根据UCP600,受益人一旦收到信用证修改书,则该信用证修改书即对开证行及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137648
在信用证交易中,开证行、保兑行及议付行承担的责任是完全相同的。
137649
托收业务中进口方和代收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137650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银行仅根据托收指示书的指示及本规则办理”。即使委托人在所附的单据中作出与托收指示书不同的规定,银行也将不予理会。
137651
托收结算业务中,对于出口方而言,尽量不要接受进口方推荐的银行作为代收行。
137652
通过银行办理托收业务,银行付款时若发现单据中有错误,最后寄到国外,付款人提出单据有误拒绝付款,银行对此负有责任。
137653
出口采用托收方式收款时,出口人应争取以CIF术语成交。
137654
对于出口方而言,付款方式的风险排序为:信用证﹤D/P﹤D/A﹤汇付。
137655
在出口采用票汇预付款的交易中,出口企业一旦收到国外进口人提供的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即可发运货物。
137656
汇票的转让必须通知付款人,并需获得付款人同意方可转让。
137657
支票是一种以银行作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137658
票汇业务和托收业务都是商业信用,使用的都是商业汇票。
137659
汇票项下持票人是债权人,付款人是债务人。
1376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汇票必须表明汇票字样,但无须出票人签字。
137661
抬头做成“toorderofAcompany”的汇票仅凭交付即可流通。
137662
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后者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工商企业。
137663
支票与汇票、本票的区别包括()。
137664
以下属于远期汇票付款日期的记载方法是()。
137665
拒付包括()。
137666
以下属于限制性抬头的规定方法有()。
137667
按照承兑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
137668
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
137669
票据可分为()。
137670
票据的特性包括票据的()。
137671
采用托收方式时,为确保收汇安全,出口人应()。
137672
托收业务中,银行对()等概不负责。
137673
托收方式涉及四个基本当事人,即()。
137674
根据委托人要求银行收款时是否附有商业单据,托收可分为()。
137675
根据不同的汇款方法,汇付方式有三种,即:()。
137676
汇付方式涉及四个基本当事人,即()。
137677
国际货款结算的基本方式有()三种。
137678
下列信用证条款中,属于软条款的是()。
137679
信用证付款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37680
在信用证业务的有关当事人之间,存在契约关系的有()。
137681
某公司分别以D/Pat30daysaftersight和D/Aat30daysaftersight两种支付条件对外出口了两批货物,关于这两笔业务,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137682
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汇付分为()。
137683
汇付方式可分为()。
137684
下列票据中不存在的是()。
137685
出口业务中采用D/P方式收款,如果使用汇票,则其种类一定不是()。
137686
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137687
支票与汇票、本票的一般特性是()。
137688
支票的付款人()。
137689
支票的付款期限()。
137690
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
137691
我国《票据法》只承认()。
137692
汇票被拒付后,()有权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137693
我国《票据法》不允许对票据作()。
137694
“背书人只在票据背面签名,不指定被背书人”的背书属于()。
137695
汇票一经(),汇票上的一切债权债务即告消灭或结束。
137696
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上‘承兑’字样、注明承兑的日期并作签名”,然后交还持票人。其中的必要项目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
137697
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是()。
137698
我国《票据法》不承认()。
137699
“仅付××公司”或“付××公司,不准转让”的抬头属于()。
137700
“付××公司或其指定人”的抬头属于()。
‹
1
…
1376
1377
1378
…
2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