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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竞赛
车驾管业务知识考试
601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自()起施行。
602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业务。
603
机动车驾驶人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604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605
关于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606
下面关于查阅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的规定,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的是()。
607
办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业务时,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起始日期应当按照()签注。
608
机动车驾驶证主页和副页上的签注内容应使用专用打字机打印;对于打印汉字库中没有的汉字,()。
609
持C1准驾车型记录的,不准驾驶()准驾车型。
610
持B2准驾车型记录的,不准驾驶()准驾车型。
611
持A3准驾车型记录的,准予驾驶()准驾车型。
612
持A2准驾车型记录的,准予驾驶()准驾车型。
613
持A1准驾车型记录的,准予驾驶()准驾车型。
614
销毁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时,车辆管理所应当对需要销毁的档案登记造册,()。
615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使用的印章分为业务专用章、证件专用章、个人名章,印章的规格()统一。
616
在互联网网站公布的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信息保留时间不得少于()。
617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618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收费标准是()。
619
车辆管理所核发的学习驾驶证明应加盖()。
620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621
学习驾驶证明上车辆管理所业务专用章,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规格,并压盖申请人照片的()。
62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623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624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625
申请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时,年龄在49周岁以上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截止日期按照申请人满()生日录入。
626
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时,年龄在59周岁以上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截止日期按照申请人满()生日录入。
627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时,年龄在69周岁以上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截止日期按照申请人满()生日录入。
628
办理自愿降级换证业务时,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起始日期应当按照()录入。
629
办理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机动车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应当按照()录入。
630
办理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机动车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应当按照()录入。
631
申请人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责任。
632
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代号为()。
633
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代号为()。
634
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自()起在全国全面推行。
635
对临时入境人员申请临时驾驶()许可的,持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即可申请,免予身体条件检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636
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中的"住址",按照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记载的地址录入。()
637
对新取得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未参加教育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638
对新取得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具有实习期内记满12分或者延长的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的情形,实习期结束后,车辆管理所应在七日内通知其在三十日内参加教育考试;对申请教育考试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在当日安排教育考试。()
639
对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延长一年实习期的,车辆管理所不需要告知机动车驾驶人。()
640
对增加的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驾驶证,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结束后,由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延长一年实习期。在延长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的,由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注销增加的准驾车型。()
641
对初次申领A3、B2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结束后,由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延长一年实习期。在延长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的,由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642
对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由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档案管理岗每月从计算机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注销信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公告作废。()
643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同时具有注销大中型客货车最高准驾车型资格两种以上情形的,只办理一次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业务。()
644
在申请恢复驾驶资格业务时或者恢复考试期间,申请人超过原准驾车型允许的准驾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车辆管理所应当终止办理恢复业务。()
645
申请人应当在车辆管理所受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二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646
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应当采用在当地报纸刊登、电视媒体播放、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张贴、互联网网站公布等形式。()
647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通过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
648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时,距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的,可以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649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时,发现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的种类、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一次书面退办。()
650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业务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原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押、扣留或者暂扣的,应当审核扣押、扣留或者暂扣凭证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651
车辆管理所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核发预约考试凭证时,在预约考试凭证上应当告知申请人恢复驾驶资格的截止时间。()
652
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的姓名、证号、档案编号,注销原因和注销时间。()
653
车辆管理所办理满分考试业务时,对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或者接受满分考试时申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在《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上签注降级信息,书面告知申请人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降级换证。()
654
办理转入换证、审验时,对本记分周期内当时无记分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书面告知其如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有记分的,还应当按规定参加审验。()
655
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656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时,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657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时,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658
校车驾驶人接受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659
对申请人有精神病嫌疑的,应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660
车辆管理所办理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对审核符合规定的,应当出具《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
661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重新申请,直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662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663
因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而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664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665
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666
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667
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668
机动车驾驶人死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669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670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671
机动车驾驶资格因为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且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可以在体检合格后恢复驾驶资格。()
672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增加准驾车型业务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时,距原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或者已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但不足一年的,应当合并办理增加准驾车型和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673
机动车驾驶人因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674
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转入换证业务规定办理。()
675
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内不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676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因年龄、身高等申请条件不符合对应准驾车型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降级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准驾车型。()
677
车辆管理所档案管理岗每个工作日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并打印本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证转出信息,并存入相关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678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679
机动车驾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680
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审验。()
681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682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经核查发现未按规定参加审验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审验。()
683
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满分考试中需要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降级前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考试。()
684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685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一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686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687
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688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689
对于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的申请人,因年龄、身高等申请条件不符合对应准驾车型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不得申请对应的准驾车型。()
690
办理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时,受理岗对符合规定受理申请的,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延期回执,告知申请人延期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691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打印的异地违法满分考试信息收存,在下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销毁。()
692
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中的"住址"应按照申请人身份证明记录的内容录入,但必须按照系统操作要求,选择省、市、区(县)的名称。()
693
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核查的,必须完成核查后再予以受理。()
69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涂改、故意损毁或者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695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可以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696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后,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697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资料一律保留两年后销毁。()
698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有记分应予以清除。()
699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700
保险机构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的,应当出具公函和经办人的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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