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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01
转炉煤气理论燃烧温度较高炉煤气高。()
119302
五清楚是指本班任务完成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清楚;本班发生的主要事情记录清楚;本班发生的异常现象记录清楚;上班或上级交待的事情记录清楚;记录、签名清楚。()
119303
组织体系是冶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基础,主要包括应急救援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
119304
皮带机启动打滑时,可以使用棍棒帮助启动。()
119305
无论皮带是在运转还是静止状态,都不得在皮带上坐卧、行走。()
119306
净化后的焦炉煤气是无色、无味的有毒气体。()
119307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臭气体,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气体,毒性极强。()
119308
煤气设备、管道及其支架均不得用来作为支承起吊物件。其接地装置必须定期校验。()
119309
作业环境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24mg/m3(30ppm)。()
119310
煤气加压机等可能漏煤气的地方,每年至少用检漏仪或用涂肥皂水的方法检查一次。()
119311
带煤气作业时,距作业点5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
119312
对于温度高于300℃的炉膛,可以直接开煤气点火。()
119313
使用自动肺进行人工呼吸过程中,发现伤员呕吐时,应及时清除呕吐物,然后继续进行人工呼吸。()
119314
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不必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
119315
安全生产确认包括对人的确认、对物的确认、对作业环境的确认、对安全措施的确认四项内容。()
119316
对于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不需要进行全面检查,只要领导同意后就可使用。()
11931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预防、应急处置、抢救救援三方面的内容。()
119318
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119319
“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19320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确定的基本治国方略,已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们的法制建设所要达到的目的。
119321
进入圆筒混合机检修和清理,应事先切断电源,采取防止筒体转动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119322
皮带跑偏时,严禁用铁棒等物撬皮带、托辊。()
119323
干燥机引煤气点火时,由安全员和两名以上岗位工做爆发实验,合格后方可点火,点火时先送火种后开煤气,如果一次点火不成功,应立即再次点火。()
119324
煤气泄漏造成人员中毒,先关闭煤气阀门,配带呼吸器进行煤气中毒人员抢救。()
119325
检修皮带机时未停电即进行检修作业。()
119326
吊装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吊装物品不清不吊。()
119327
烘烤中间包的煤气和空气混合,遇到明火发生爆炸。()
119328
夏天炉前作业,温度太高,作业人员脱掉劳保外套作业。
119329
烟道或氧枪大量漏水进入炉内,盲目摇炉会引起爆炸。()
119330
煤气防护站应设煤气急救专用电话。()
119331
煤气加压机械应有两路电源供电,如用户允许间断供应煤气,可设一路电源。()
119332
GB6222-2005要求:应建立煤气设施的日、季和年度检查制度,对于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每季度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查。()
119333
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119334
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
119335
煤气设备的一次仪表可以直接引入管理室内。()
119336
浇铸时二次冷却区可以有人作业检查。()
119337
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等危险工作,不应在夜间进行,不宜在雷雨天进行。()
119338
蒸汽、氮气管道与煤气管道联通处采用软管联接,且应一直连接,以免事故时手忙脚乱。()
119339
行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十不吊”,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
119340
皮带机检修完毕,未经确认即启动设备。()
119341
煤气区域内禁止烟火,如需动火检修,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和作业方案即可。()
119342
电炉出钢前,必须切断电源,升起电极,方可出钢。()
119343
水封逆止阀可以做为煤气的可靠隔断装置。()
119344
在容器内动火时,应控制氧气含量在18%~23%。()
119345
混有积雪与积水潮湿废钢不应入炉。()
119346
煤气加热炉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爆炸、着火、灼烫、机械伤害、触电等。
119347
浇铸中发生漏.溢钢事故,应关闭该铸流。()
119348
尽头铁路线末端,应设车档与车档指示器,室内车档后6米,露天车档后15米范围内,可设置建筑物与设备。()
119349
浇铸中发生漏、溢钢事故,应立即停机。()
119350
氢气使用时,严禁与空气、氧气等气体混合而形成爆炸气体。()
119351
电动铁水罐车、钢水灌车、渣灌车的停靠处,应设两个限位开关。()
119352
氢气生产与使用最重要的是防止燃烧与爆炸。()
119353
氢气系统应设氮气置换吹扫接头,使用时用软管与氮气管道连接,用毕不用拆除。()
119354
连铸浇钢区,应设事故包、溢流槽、中间溢流灌。()
119355
坯库管理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等()
119356
可燃物、氧化剂和激发能源是氧气爆炸的三要素。()
119357
瓶内气体不准用尽,必须留有不小于0.05Mpa的余压。()
119358
轧钢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高温加热设备、高温物流、高速运转的机械设备、煤气氧气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电器和液压设施、能源和起重设备,以及作业高温、和烟雾影响等()
119359
当炉温<()℃,可关闭冷却系统。
119360
吊运钢水灌.铁水罐前做好安全确认,可不设专人指挥。()
119361
精炼过程发生漏水进入钢包,应立即切断漏水件水源,待水分蒸发后方可动钢包。()
119362
在等待往转炉兑铁水期间,可提前挂上倾翻铁水灌小钩。()
119363
氧气瓶、氧气瓶之间距离大于5米,两者离明火之间的距离应为米()
119364
发生事故时,当班班(组)长不可以越级报告。()
11936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市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119366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有关管理职责而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19367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在工作要求中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1936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在主要任务中提出,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1936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下限的经济处罚。()
11937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9371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也可以安排其他从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1937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119373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119374
企业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119375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但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19376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119377
企业中存在的职业性危害因素主要是粉尘、毒物、物理因素,均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于设备,扩散于环境,作用于人群。()
119378
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按比例承担。
119379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119380
使用一般有毒物品生产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放。
119381
放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所涉及的设施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使用或产生高毒物质的工作场所不必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
119382
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通讯报警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9383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119384
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1938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19386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119387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3年之内全部完成。
119388
从业人员无权了解作业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19389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按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119390
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从组织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和个人卫生防护、保健措施等进行综合治理。()
119391
事故通风装置用通风机的控制开关应设置在室内便于操作的地点。
11939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119393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组织和有关部门。()
119394
生产经营单位在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前,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和评价。()
119395
工厂防尘有两套措施办法,即以湿式作业为主的防尘措施办法和在干法生产条件下,采取的密闭、通风、除尘措施办法。()
119396
工会组织不可以在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选聘职业卫生监督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监督。
11939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作业场所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的,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给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119398
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119399
职业卫生安全审计是指职业卫生安全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过程中是否符合取得许可证的条件从技术上进行综合评判。()
119400
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应当统一、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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