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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大学堂
我国公司法第104条规定,公司有()情形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我国公司法第104条规定,公司有()情形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2/3时
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CDE
标签:
金融学公司法
人数
公司
上一条:
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不同于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下列不符合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法律规定的是()
下一条:
在我国公司法上,外国公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