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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区分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A.财物之债不履行时,可以金钱赔偿,而劳务之债不能
B.财物之债是交付财物的债,而劳务之债是提供劳务的债
C.财物之债是不特定的,而劳务之债是特定的
D.财物之债可强制执行,而劳务之债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D
标签:
江开
财物
劳务
上一条: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
下一条:
强制缔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