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器制造企业为居民纳税人,2017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支出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7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机器制造企业为居民纳税人,2017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支出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7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A、513.4
B、503.4
C、495.2
D、497.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为420×14%=58.8(万元),实际发生80万元,准予扣除58.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20×2.5%=10.5(万元),实际发生8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20×2%=8.4(万元),实际发生8.4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420+58.8+8+8.4=49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