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买卖合同预期违约的含义和特点。(中财2009年研)
简述国际买卖合同预期违约的含义和特点。(中财2009年研)
正确答案:
(1)预期违约的概念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订立以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预期违约可由违约方明确表示,或由对方从行动中判断出来。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订立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义务:①他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他的信用有严重缺陷;②他在准备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中的行为。如果在履行合同日期前,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当另一方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时,一方可以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即在买方有先期违约的情况下,卖方可以停止发货或对在途货物行使停运权;在卖方先期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停止付款。此外,当事人还应承担以下义务:①必须将自己中止或解除合同的决定立即通知对方;②当对方提供了履行合同的充分保证时,则应继续履行合同;③假如当事人一方没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而中止合同的履行,则应负违反合同的责任。(2)预期违约的特点①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②侵害的是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③与实际违约后果不同(主要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④预期违约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