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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抵免法”(浙江工商大学2008年研)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抵免法”(浙江工商大学2008年研)
正确答案:
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按照居民纳税人的境内外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的全额为基数计算其应纳税额,但对居民纳税人已在来源地国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额,允许从向居住国应纳税额中扣除。即以纳税人在来源地国已缴纳的税额来抵免其应汇总计算缴纳居住国相应税额的一部分,从而达到避免对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或财产价值的双重征税的效果。
标签:
税额
纳税人
源地
上一条:
诉讼(武大2004年研)
下一条:
试述何为解决国际重复征税和重叠征税的可行办法?(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00年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