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下列哪些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下列哪些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A.使用的商标未经注册,却在商品上标明注册标记
B.销售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C.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D.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正确答案:ABCD
假冒注册商标,欺骗了消费者,应受到处罚。擅自制造他人的商标标志,构成商标侵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不管是注册商标还是未注册商标,都需要保证质量,否则会受到处罚。
C、D两项涉及的是商品质量方面的问题,不是商标的问题,在《商标法》删除了涉及商品质量的条款之后,工商局要对企业的上述行为进行处罚,其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