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优先权中,属于普通股股东所享有的一项权利是()
下列各项优先权中,属于普通股股东所享有的一项权利是()
A.优先认股权
B.优先股利分配权
C.优先股份转让权
D.优先剩余财产分配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选项A:优先认股权是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当公司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这一权利的目的在于保持普通股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控制权比例不被稀释。例如,某普通股股东原持有公司10%的股份,公司增发新股时,该股东有权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以维持其10%的持股比例,继续保持对公司相应的控制权。所以选项A正确。
选项B:优先股利分配权属于优先股股东的权利。优先股股东在分配股利时,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且通常有固定的股息率。而普通股股东的股利分配要在满足优先股股东之后,且取决于公司的盈利状况和股利政策,并非优先分配,所以选项B错误。
选项C:股份转让权是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之一,但不存在“优先股份转让权”这种说法。普通股股东依法可自由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不存在相对于其他股东在转让方面的优先权,所以选项C错误。
选项D:优先剩余财产分配权属于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清算时,清偿完债务后,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普通股股东只能在优先股股东分配完后,若还有剩余财产,才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所以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