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6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60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成本为40元,协议价为每件68元。代销协议约定,乙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卖出、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商品已发出,并且货款已经收付,则甲公司在2013年6月1日应确认收入()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6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60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成本为40元,协议价为每件68元。代销协议约定,乙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卖出、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商品已发出,并且货款已经收付,则甲公司在2013年6月1日应确认收入()元。
A、0
B、40800
C、24000
D、208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甲公司6月1日应确认的收入=600×68=4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