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某纳税年度,总公司在A国取得所得600万元,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300万元,分公司按30%税率缴税,但因处在B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B国政府缴纳所得税45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限额饶让抵免法,则A国应对总公司征税()。
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某纳税年度,总公司在A国取得所得600万元,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300万元,分公司按30%税率缴税,但因处在B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B国政府缴纳所得税45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限额饶让抵免法,则A国应对总公司征税()。
A、175万元
B、160万元
C、150万元
D、145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抵免限额=300×25%=75(万元);境外优惠饶让视同纳税=300×30%=90(万元)
75<视同实纳90万元,可抵免75万元;A国应征所得税额=(300+600)×25%-75=150(万元)。(P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