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年1月1日,甲公司以2044.70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年实际利率为4%,到期日为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2×16年12月31日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2×16年1月1日,甲公司以2044.70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年实际利率为4%,到期日为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2×16年12月31日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A、2126.49
B、2000
C、2044.70
D、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2044.70×(1+4%)=2126.49(万元),计税基础为2126.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