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答案
›
标签
›
新审计法知识竞赛
新审计法知识竞赛
1
2021年10月23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
2
新修订审计法自()起施行。
3
《审计法》的修订和颁布施行,有利于审计机关(),(),(),(),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
原《审计法》共54条,通过此次修订,修改34条,增加7条,合并1条,修订后共()条。
5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对(),重点报告(),按照()的规定报告对()。
6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员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7
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预算予以保证。
8
审计机关应当建设()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审计机关应当加强()的监督,督促审计人员()。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
9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10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其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活动,不得干预、插手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11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12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体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13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14
审计机关对()、()和()、()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5
遇有涉及国家财政金融重大利益情形,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审计署()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金融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或者审计。
16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进行审计监督。
17
审计机关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18
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以及()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9
根据经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0
审计机关可以对被审计单位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事项进行全面审计,也可以对其中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21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
22
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或者(),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23
上级审计机关对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但本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的审计事项()。
24
被审计单位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5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26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和有关文档。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7
审计机关对取得的电子数据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需要向被审计单位核实有关情况的,被审计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28
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应当按照规定向审计机关开放。审计机关通过()取得的电子数据等资料能够满足需要的,不得要求被审计单位重复提供。
29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和资产,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30
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的存款。
31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不得()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32
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机关、单位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纠正;有关主管机关、单位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依法处理。
33
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34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等机关予以协助。有关机关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35
审计机关根据经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36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财务、会计资料、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信息系统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37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审计人员应当(),并出示其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38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需要移送有关机关、单位处理、处罚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
39
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并报()。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40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1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故意毁损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或者移送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机关,同时向()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43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应当()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
44
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5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向他人非法提供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7
()审计工作的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
48
审计机关和军队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涉及军地经济事项实施联合审计。